公告時間 107/4/18 17:04
瀏覽人數 87
公告單位 教務處
公告種類 獎學金資訊
公告標題 高雄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
公告內容 相關條件:
1.設籍高雄市滿6個月以上者.
2.106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80分以上,功過相抵後不可有警告以上懲處
3.需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(低收入戶優先核發)
4.未領政府或公營企業獎助學金
相關證件:
1.申請書(申請人填寫欄務必完整姐簽名蓋章均要);學業成績與獎懲記錄由學校填寫
2.戶口名簿影印本(載有遷入年月者)
3.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
4.106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影印本(加蓋學校証明章)
*以上資料請依順序1→2→3→4訂好(資料、導師章、及核章不可缺少)

截止日期:3月19日
說明網址
由 林子晴 在 2018/4/18 下午 05:04:50 所建立
上次修改日期 2018/4/18 下午 05:04:50 ,修改者 林子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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