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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條件: 1.凡設籍高雄市並具有原住民籍(即學生具有原住民籍)或原住民單親家庭(即學生不需具有原住民籍,但需為單親家庭及父母任一方需具有原住民籍) 2.學業優秀或特殊才藝獎學金二擇一申請 3.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上需載明族別,如”阿美族”等等 4.未領政府或公營事業之獎學金 獎學金分類: 1.學業優秀獎學金:106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及操行及 獎懲紀錄良好 2.特殊才藝獎學金:操行及獎懲紀錄良好且個人單項特殊才藝經比賽或展演 成績優異(前六名),母語或原住民傳統藝能經比賽或展演成績優異(前三 名),經提出最近一年相關證明文件者 相關證件: 1.申請書 2.戶口名簿影印本或2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3.106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(影本需蓋章) 4.個人單項特殊才藝近1年相關證明文件(特殊才藝獎學金) 5.可附學生身心障礙手冊正反影本或低收證明 申請期限:3月16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