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時間 108/4/17 14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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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單位 教官室
公告種類 行政事務
公告標題 勿以非法(強拉)方式竊取本市公共腳踏車
公告內容 一、鑑於本市公共腳踏車失竊數頻增,經統計失竊地點散佈各捷運站、校園周邊,竊嫌年齡層以國、高中之學生居多,且多為圖方便未以正常程序使用票卡租借,而非法(強拉)取用,造成設備損壞及鎖具斷裂,增加營運管理單位困
擾。
三、請學校加強宣導,應依規定使用票卡租借City Bike,建立守法及愛惜公物之觀念,勿以非法方式取車,以免違法而遭受刑事偵辦(竊盜罪),留下人生污點影響學生未來發展。
四、隨函檢附相關宣導圖卡乙份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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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檔案1 附件圖示ubike騎乘宣導.png [734 K bytes]
由 楊惠雅 在 2019/4/17 下午 02:31:42 所建立
上次修改日期 2019/4/17 下午 02:31:42 ,修改者 楊惠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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